原來已經連續十日,要晚上十一、二時,才能回到家中
,之後洗個澡,吃過消夜當晚飯,再整理下「兩份工作
」的手尾,凌晨兩三點才可抖抖。不過,通常抖不到四
五句鐘,又要起床出動,如此狀況,寫blog也成為
十分的奢侈的「消閒活動」。
愛 tag
2007年01月25日中了~~
愛的問題 tag
遊戲規則﹕將所有愛的問題誠實地答出來﹐不能說某某
,所有和不知﹐答完後,請點名8位朋友繼續下去﹗
(小鹿: 嘩大project~)
(閱讀全文)
阿細不見了
2006年03月28日阿細其實是小鹿女友家中的貓咪女,昨晚女友突然打來
,告訴我阿細不知所蹤,嚇了我一大跳,查問之下,發
現原來她是說小鹿剛「領養」回來的Blog Pet阿細,一時
間自己也給搞糊塗了…
之前女友說我的網頁欠點「生氣」,於是小鹿唯有臨老
學吹打,上Livly register 了隻有點像「班比」的Pet ( 不
玩 BlogPet也是因為「冇鹿用」…) 我還給了女友login 和
password 「方便照顧」。因貪方便,我就叫隻 Pet做「
阿細」。不知是她未熟手,還是「阿細」離家出走,搞
到剩下個島。由於女友不懂指令,於是急call我求救,引
起美麗的誤會。
至於真正的小貓阿細 (又名阿尾/美),也有很多趣事,遲
點有時間也會在這裏寫寫。
下圖是正牌的阿細:
好 Hot 的 Tag
2006年03月24日三月「開齍」,因為終於Tag中小鹿~~
1. 我想Blog首個了不起之處,是讓我們這一代重新
肯定文字作為表達思想情感工具的重要性,Blog
使人們重新愛上文字。雖然今天的Blog已趨向多
媒體化、Podcast化,但我相信Blog引發的這一浪
文字革命將繼續翻下去。
2. 公開的Blog,可以讓陌生人認識自己;更可讓熟
人重新認識自己,令人意想不到~
3. 利用Blog可以記下生活中所見所聞,令人重新發
現人生可以可姿多釆。
4. 看Blog時可以和來自不同層面的人來一次「神交」
,一睹不同世界的不同面貌。
5. Blog可以生存,全賴人的情感交流;Blog刊載著
最重要的不是資訊,而是人情味,這是它最引人
入勝之處。
6. 最後的了不起,是Blog自1995年出現以來(根據Wiki)
,它引發了連串效應,包括令你看見小鹿這篇文~
請接下去啦下面六位親愛blog友:
原文 — szeman — 2006-03-21 15:56:06
1.寫Blog,因為我覺得Blog唔同日記。日記太流水式記錄生活,乏味而無新鮮感。相反blog,寫的野可以日日唔同。生活,新聞,感覺….好多樣野…
2.在Blog會認識到志同道合的人,由其是Mocasting..可以發現很多人鍾意一峰,鍾意Music….
3.第三係討論是好開心的,有人會分享佢的作品,互相學習
4.睇影評人的blog,學習欣賞電影,用另一角度去睇事
5.認識朋友,大家都是高中生。同聲同氣。
6.互相分享對生活的看法,社會的看法。大家都和而不同,好溫暖,好像一個大家庭。
我選的blogger(幸運兒)如下
rnkiwi
小薯
路
drummer
小鹿
VC
原文 — 吓…… — 2006-03-21 14:24:15
給小丁爸爸tag中了,
「部落格有啥了不起 ?」
1.這部落令我認識了不少有趣的人。
2.晴天、陰天、雨天都可以容納我。
3.記載自己的開心與傷心。
4.感受到網絡可以不是冷冰冰。
5.知道自己的文字有人看而高興。
6.發洩的好地方。
仲有好多……
遊戲規則 ( 以下請 Copy )
1. 請先發文, 寫出六項您認為的「部落格有啥了不起 ?」可以是現象, 理由, 影響, 故事甚至只是一句話, 搞笑, 漫畫, 照片, 唱歌, 跳舞, 什麼形式都可以 !
2. 寫完之後, 請繼續點出六位 blogger, 到對方家留言通知, 把題目繼續傳遞下去, 被點中的 blogger 必須再點選六位 blogger, 如此論推…., 記得, 在你自己的文章最後, 要宣告自己點選了哪六位幸運兒, 並附上這六位的blog連結.
3. 最後, 記得使用引用功能, 把你的這篇文章, 引用回當初點名你的人的那篇文章.
有好多人想選:
tonyandjohnjohn
大餅
szeman
godwin
cskiller
小堡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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